: 林草局新举措:野猪移出三有名录,科学防控开启新篇章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大,野猪等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显著增加,这一生态恢复带来的积极效应,却在某些地区引发了新的问题——野猪频繁入侵人类活动区域,导致农作物损失严重,甚至发生人员受伤事件,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林草局”)果断采取措施,自2023年6月起,将野猪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三有名录”)中移出,不再需要办理《狩猎证》即可进行猎捕,这一举措不仅为野猪致害防控工作扫清了制度障碍,也标志着我国在野生动物管理领域迈出了科学、务实的一步。
一、野猪致害问题的严峻性
野猪致害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随着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的实施,野猪等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种群数量迅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向城市集中,使得原本与野生动物共存的空间被压缩,人类活动区域与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界限日益模糊,加之野猪繁殖能力强、适应性强,且缺乏天敌,导致其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与人类发生冲突的概率显著增加。
野猪致害事件频发,给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农作物被践踏、啃食,导致减产甚至绝收;家畜被攻击,造成经济损失;更有甚者,野猪还会闯入居民区,威胁人身安全,这些事件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引发了社会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质疑和不满,如何科学、有效地防控野猪致害,成为摆在林草局等政府部门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移出三有名录的决策背景
将野猪移出三有名录,是林草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决策,三有名录是我国为保护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而制定的名录,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受到法律保护,禁止非法猎捕、杀害和交易,随着野猪种群数量的快速增长和致害事件的频发,原有的保护政策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野猪数量的激增已经超出了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对森林植被造成了破坏,影响了其他野生动物的生存,野猪致害事件的不断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林草局决定将野猪移出三有名录,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猎捕,以缓解野猪致害问题。
三、科学防控野猪致害的新举措
将野猪移出三有名录只是防控野猪致害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防控机制,为此,林草局等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全面加强野猪致害防控工作。
1、联合印发防控工作方案
2024年1月,林草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了防控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各地开展野猪致害防控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2、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各地积极开展野猪种群数量和活动范围的监测,科学确定防控重点区域,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野猪致害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3、优化栖息地和推进防控设施建设
通过优化野猪栖息地环境,减少其与人类活动的冲突,推进防控设施建设,如修建隔离网、围栏等物理屏障,以及安装预警监控设备等智能化手段,提高防控效果。
4、建立健全补偿救助机制
针对野猪致害事件给群众造成的损失,建立健全补偿救助机制,推动制定、修订补偿办法,探索致害保险机制,扩大险种范围,确保受损群众能够及时得到应有的补偿。
5、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
积极开展科学保护宣传和致害安全教育,提高公众对野猪等野生动物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加强猎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猎捕活动合法、安全、有序进行。
四、因地制宜的创新防控措施
在防控野猪致害的过程中,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创新防控措施,江西省研发了野猪电子限制器设备和野猪自动猎捕远程监测管理系统,实现了对野猪活动的实时监测和精准打击;福建省将野猪防护设施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推广修建干壕沟、金属围网、围墙等物理隔离措施;陕西省统筹建设脉冲电围栏、阻隔栅栏、植被隔离带等隔离防护设施,并配置红外感应、影像联动预警设备,这些创新措施不仅提高了防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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